有去违三方,然后回来就后悔的吗
已经签了A公司的三方,后来得到了一个B公司的新offer(钱多了很多)。身边的人都去那个B公司了,也强烈推荐我去,我也跟风了,于是一个人去毁A公司。另外,我对A的东西更感兴趣,而且在学校也研究的是这些东西,对B的工作内容则毫无兴趣。
毁了出来,我坐在公交车上发着呆,心想我到底该听谁的,我该听自己的才对啊,我真的觉得要是我天天面对B的工作内容,我会受不了。
现在违约流程才刚开始,我突然有想补救的冲动,我想这是发自内心的冲动,没有受他人影响的冲动。
那么,我该去找HR请求解除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