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当年的坑爹公司(无锡NTT DATA)
一个字坑,一家对日外包公司,培训日语,离职后给违约金,貌似很合理,可是你错了,对于我们签约培训,无锡政府有补贴,而且每个人远不止八千,但是签约时人事并不会对你说,他们说的,和在合同上写的只是一旦辞职,违约金的数目,就这样我们签了三方,后来也签了劳动合同,后来想辞职,开始还想,违约金就违约金吧,公司出钱给员工培训,员工辞职,支付违约金正常,也没什么,可是直到我快离职时,公司找我签字,我没问什么,然后签了,后来听说这是公司要想政府要钱,然后跟同事私下里讨论,政府已经支付培训费用,是不是我们就不用支付加班挣来的违约金,可是我们错了,公司是想在我们辞职后公司还能从每个人身上赚一笔钱,想想就不痛快,签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权益不收侵害,而不是为了让任何一方占净便宜,试想人事部要是在签约时让我们知道,政府给钱培训,然后我们辞职公司依然能从我们身上拿走一笔钱,这样哪个脑残屌丝会签,关于这个我想说公司难道就是通过这个来留住无知的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我们。
说完辞职的事那就说说在职的事,有一天在走廊里,看到公司有一群人参观,走到座位上听说那些是大学的老师,于是猜测公司实在借助大学老师和公司大楼光鲜的装修树立没好的形象吗?形象真好的话,需要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