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将本年年假有效期延长到明年2月底导致的统计问题
公司基于人性化管理,允许本年12月31日仍未休完的剩余年假,可以延长至明年2月底休假。此举导致了系统在统计口径上出了问题。
举例说明: 张三2016年有5天年假,到年底仍未休过假,所以2017年1,2月仍可以用这5天年假,同时张三2017年也有5天年假,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2017年1,2月期间,张三可以用2016年的5天年假,也可以用2017年的5天年假。
系统的请假单主要记录了年假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请假天数(工作日),无法判断该时间段(1-2月)内员工的休假申请,究竟是用了2016年剩余假还是2017年的年假。
请问大家,究竟怎样统计才能清晰有效地显示出员工休假情况?尤其是每年1-2月份请假究竟是用的哪一年的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