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版关于 *给分机制* 的补充规定

tonnycncn 2002-03-26 10:21:41
以下是JAVA版的规定:
1、本论坛不提倡大家开新帖给分;
2、如果确需开新帖给分的,(比如因为一次不能给出你想给出的分),请遵照以下格式:
a.标题统一为:[给分]请 XXX 来拿分。
b.请在帖子内容中注明你给分的理由,及相关帖子的链接。
3、给分的理由只能是在本论坛上解决的问题,不允许在其它地方解决的问题而在CSDN上给分。(比如在QQ中、因为同事关系在工作中、或在其它论坛中等等都不允许)。
4、我再次重申,给分如同道谢,希望大家不要让这里的给分机制变了味。
5、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放分帖一律删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营造这里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气氛。

本版暂时仿效此规定!
另外,本版主另行说明一下:
1、CSDN规定一个用户的给分上限,
初级用户(专家分小于等于1000分)最大给分是100分;中级用户(专家分大于1000分)最大给分是200分;高级用户(给与称号的会员)最大给分是300分
对于低级用户提出高级问题,而得到正确、出色的回答,可以另行开新贴给分,但不宜过多。但对于相对很简单的问题(大多人都能回答出来),不允许另开新贴!对于评判标准,由版主酌情考虑并处理。
2、对于遇到很高兴的事(如申奥成功,足球出线,过年等),允许大家用散分的方式庆祝并讨论。对于与程序员联系很紧的事(如技术方向,工作情况等),允许大家用较高的分吸引朋友加入讨论。
3、对于只有自已高兴的事(如升职、交女友、加薪等),可能会被版主转入水园!

对此,欢迎网友们发表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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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pper_clipper 200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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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赞成。
apple749769 20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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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fleaf(啊风) 的意见非常的好!!!!我强烈的建议斑竹能够和总斑竹说一声!

真的,当我看到他的建议的时候,我一直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没有表达出来,现在,他已经说了,我强烈的建议!!!!

不过,我还修改一下:


1.不要每天都给可用分,一个用户在一天内有登录才可以给10分

2、 建议每天每个人的专家分都减分。

减分是要比例的!

比如说:是按专家分的1%来减少!这样专家分越多,就减得越多。
林仪明 200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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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但愿有个公正的方法!
瀚海沙漠 200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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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现实与不同理想的差距,所以需要不断更新.
zqfleaf 20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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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不要每天都给可用分,一个用户在一天内有登录才可以给10分
因为有些人只来一次,有可能来了一次后很久才来一次发现可用分有几千
会不想玩玩倒分。而且这样很公平,经常来的人用可用分也多。经常不来的人
你给多了也没有用。
2. 建议每天每个人的专家分都减1分。
计算机的知识更新很快,一直增加专家分不能全面,
永久体现水平鼓励大家不断学习新知识
zhenhao 200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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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的,而且经常回答问题,应该自动增加专家分,要不有的时候辛辛苦苦的回答问题,可是问问题的人就是不结帖。超过一定时间的帖子就应该自动结掉。
Jakecat 200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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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ipofdream 20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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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人回复的问题必须是版主才能删除,方法和后果参见上面的回复。
tripofdream 20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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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pple749769(尽量多学一点):
  这是因为贴子列表是动态生成的静态页面(有新贴子时才会重新生成)。可以按照http://www.csdn.net/Expert/Manage/Build_Xml.asp中的方法手动生成贴子列表。
joss2002 20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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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我也适合吗?很好,我赞成。
apple749769 20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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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

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有时候结贴的时候,我已经给分了,但是贴子还在未解决区,并且还可以回复,遇到这中情况,该怎么办?

另外:有时候,回贴的时候,出现乱码,那是怎么回事?又该怎么办?

谢谢!
心翦 200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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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班主:
我有个想法:
就是当我知道了自己提出来的问题的答案 而在论坛里面还没有人回答正确
那么我想删掉我的问题 是否可以?
当然 这之中关系到一个问题 有人故意不给分 作弊 那应该怎么解决?
liuzxit 20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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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散分貼﹐每人得分不得超過3分﹐就是說如果散一百分的貼﹐必須要有34個人回復才能結貼﹐不然格刪無論﹐免得專家分的水分太大。

得專家分就加同等可用分﹐
再加上每日憑空產生10分
那整個論壇的可用分總數不就有增無減﹐能不通貨膨脹嗎﹐如果不是從不結貼中消耗了一些可用分﹐恐怕早就人人都大富翁了
不過我從來沒有不結貼的
ssm1226 20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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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Ok 20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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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严重的通货膨胀了。分也没什么意思了。
超级大笨狼 20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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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两周或合理的时间自动结贴,平均分分!!
tripofdream 20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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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你的贴子上面的"管理"
可爱的排骨 20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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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给分.....怎么给分???
apple749769 20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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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已经有一个月了,我建议斑竹将它删除。

lois1 20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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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我知道原因了,我把我的问题从技术区转 到非技术区(我自己转的),少了几分。
然后结帖时,在提示转入FAQ时,误操作了一下,又少了几分.
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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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 4 - 第三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第四章 公司资本 - 4 - 第一节 出资 - 4 - 第二节 增、减资和股权回购 - 5 - 第五章 股权转让及退出 - 7 - 第六章 股东及其权利和义务 - 8 - 第一节 股东出资证明 - 8 - 第二节 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 9 - 第七章 股东会 - 12 - 第一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第二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第三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第五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第八章 执行董事 - 22 - 第九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3 - 第十章 法定代表人 - 24 - 第十一章 监事 - 25 - 第十二章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26 -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及利润配 - 28 - 第一节 财务会计 - 28 - 第二节 利润配 - 29 - 第十四章 公司合并、立与组织变更 - 29 - 第一节 公司合并、立 - 29 - 第二节 组织变更 - 30 - 第十五章 修改章程 - 31 - 第十六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 31 - 第十七章 公司通知与公告 - 33 - 第一节 通知 - 33 - 第二节 公告约定 - 34 - 第十八章 附则 - 34 - 使用说明: 本章程适用于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组织架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本章程中以中立的立场保护每一位股东的合法权益,选择使用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选择性条款应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2条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条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权利及职权、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5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公司或者收购其他公司。 第6条公司营业期限为 ,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7条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经代表三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延长营业期限,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8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所有文件、扫描影印件由专职人员在每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各股东电子邮箱。 第9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10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11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体名单由股东会决定。 第12条公司经营战略为: ,期限为: 年。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13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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