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工作试用期的问题。
我三月份到我现在这个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试用期还有五天就结束
了,人事部的刚才通知我,说我不适合公司的职位,让我在下个星期交接完,走人.我
进公司的时候正好是公司接到历史上最大的一个项目,人手不够,现在我发现项目
最忙的时间过去了,我试用期也到了,五月每个星期都加班了,而且五一节还加了三
天班.从我工作和公司的情况来看,本来以为转正没问题的,所以我房子都在公司附近
找好了。哎~~~~
现在我也打算走了,但我想问问大家,试用期间公司要交综合保险不(我是在上海
工作的)? 还有我现在走人,公司要给我退工证明不(我以前进公司时没有提供退工
证明,因为我没有这个)?
还有试用期走人,劳动法规有没有关于工作交接的规定啊?因为人事部还让我一
个星期工作交接.
不知道在我后边招来的两个人会是怎么样的命运?希望他们不会像我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