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假冒公安部官员骗走导游5万
中国法院网讯 冒充国家公安部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财的河南省沁阳市农民周富伟,8月31日被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3年12月底,一次偶然的机会,时年34岁的河南省沁阳市农民周富伟在黄河小浪底认识了小浪底兼职导游崔某。周称自己在沁阳市公安局工作,离职在武汉进修学习,现正在河南省洛阳孟津电厂搞工程,因资金困难,让崔某给予帮忙。对此,崔某确信不疑,并在小浪底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活期存折,同时办理了一张龙卡,将卡交给周富伟并告诉了密码,两人还相互留了联系方法。之后,周富伟又电话告知崔某自己已调到公安部工作,并以在外地办案、北戴河开会、工资未发等理由让崔某给予资金帮助。2004年1月17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先后用龙卡取款66次,骗去崔某现金49394元。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富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公安部工作人员,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周富伟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