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好消息,只有60分,都散了

zaza_bbface 2007-11-08 12:39:14
今天刚刚收到QQ的新闻消息,这对乙肝病原携带者定是个好消息,以前找工作时就因为这个丧失了不少机会。相信这个规定出来后情况至少会有所改善。目前入职体检(深圳)里还有查乙肝病毒血清指标的,既然规定不能强查,不能作为体检标准,应该去掉才对。

新闻原贴如下:

http://news.qq.com/a/20071108/000738.htm?qq=0&ADUIN=31507115&ADSESSION=1194492351&ADTAG=CLIENT.QQ.1655_SvrPush_Url.0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首次明确,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求职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这是首次对强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制定的经济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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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yhai 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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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
hthunter 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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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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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并不可怕,一般情况下乙肝病毒并不会通过吃饭、握手等一般性接触传染。主要的传染方式是体(血)液传染,包括母婴传染、输血、性生活等。所以,只要避免这些有可能的传染途径就行了~~
labway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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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好,因为乙肝患者本身就是受害者,我们不能歧视,但携带者本身平时就要注意,不要让他人受害
hsmserver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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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
hm616911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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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 .bd
sanguomi 20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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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law 20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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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要頂,雖然俺不是!
至於月薪面议,沒有意義,底薪八百,獎金面議,氣死你
numbbb 20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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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改成体检,如果查出乙肝,确实不能要,以现在的水平乙肝不可能治愈,在繁忙的工作中,乙肝一旦复发。。。

政府应该拿出钱来对乙肝人群提供免费有效的医疗控制服务、改善社会卫生环境,而不是放什么垃圾嫦娥、搞什么乱罚款,否则就是往社会里扔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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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budded 20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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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JF
ly_liuyang 20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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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招工信息应标明薪酬,“月薪面议”字样将禁止出现

早就该如此的
henreash 20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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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单位不顾国家规定的 希望我们国家能彻底解决广大战友的从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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