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困扰我的问题,关于第二和三范式
一个表结构是:“订单编号、产品编号、订购日期、价格”——书上说它不符合第二范式,应该拆分为两个表“订单编号、订购日期”和“产品编号、价格”
另个表结构是:“订单编号、订购日期、顾客编号、顾客姓名”——书上说它不符合第三范式,应将顾客姓名去掉。
我的疑问是,如果这么说,那“订单编号、订购日期、顾客编号”应该是满足第二范式的,那从这个角度说,“订单编号、产品编号、订购日期、价格”怎么会不满足第二范式呢,既然“顾客编号”可以算是与“订单编号”关联,那“产品编号”也应该算是和“订单编号”关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