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紫竹的版务公开贴 http://topic.csdn.net/u/20080313/06/bfb0789b-0202-48b3-9975-0a2f35ee72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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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后,给我发一个URL消息,以免影响审查期!
BTW:
我的QQ: 5070620
有兴趣参与技术与管理讨论的朋友,可加入老紫竹讨论群:
56763840,没几个空座,不活跃的定期清理!
31235487,扩展群,空座很多,活跃的请自己转到主群
欢迎大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本版规尚未得到CSDN和其它版主的认同,所以完全为讨论稿,希望各版主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
需要修改的内容,我会直接编辑这个帖子,进行完善。
2-4周后,将整理成正式的版规,提交CSDN和大家最后审议
如果通过,将正式施行
以下内容参考了论坛制度和C/C++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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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技术版规---- 讨论稿(2008-03-11)
为了保证每个喜爱Java的朋友在这里能有一个好心情,不对CSDN产生坏的影响,特制定本版规。
一、删帖规则: (宁可错杀,不可漏网)
1、有可能侵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给CSDN带来麻烦的的任何内容
1.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言论和图片;
1.2、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
1.3、未经个人同意,侵犯他人隐私的一切资料和图片;
1.4、有版权嫌疑的免费下载内容,注册码,破解工具,反编译等
2、任何灌水贴和无意义贴
2.1、包括广告贴,发到了技术区的招聘贴,且超过1个
2.2、标题无意义,或与内容明显不符
2.3、低于100分的散分贴,防止灌水嫌疑
2.4、仅仅为了增加可用分的,请到论坛的灌水区发言。https://forum.csdn.net/SList/FreeZone/
3、任何带有明显侮辱漫骂、人身攻击等恶意性质
4、给分严重不合理,被人举报的(50%或以上的分数都给了某个不解决问题,无明显说明的回复)
5、重复贴
5.1、在整个Java板块,包括各子板块,重复或明显内容雷同的贴子超过1个,只保留其中一个。特别是QQ群和网站推荐等
5.2、小班主发现重复的,且在其它版块,可向大版主反应
5.3、原则上保留最早的一个,也可根据帖子内容灵活掌握
6、带有欺骗性质的帖子
6.1、连接到广告,类似传销,会员的帖子
6.2、写一些明显骗人的文字希望博得同情的
6.3、故意暴露自己分数,哭穷的
6.4、其它被网友揭发举报的帖子并确认的
二、移帖规则
1、未违法规定的非技术贴,会被酌情移动到非技术版块
2、问题不符合版面要求的,帖子会被移动到更合适的板块;
三、封杀规则
1、连续违规3次以上者(不限时间范围)
2、带有非CSDN认证的商业内容,且违反国家规定者
3、发表政治话题的;
4、倒分者封杀所有参与ID。
5、任何其它恶意行为
四、强制结帖
1、斑竹发现问题明显已解决,而楼主却迟迟不结的帖子,有权强制结帖。
2、暂定日期为3个月
3、此规定无法严格执行,由各版主根据情况自己把握
五、提倡行为 (粘贴自C/C++版块)
1、建议在发帖前在以往帖子和FAQ中搜索一下,看问题是否已经被提出并解决过,以节省网络资源;
2、欢迎大家向斑竹举报各种不良行为(给版主发消息),比如广告、倒分等等。几双眼总不及千万双眼,大家一起来维护社区秩序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3、热烈欢迎对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的网友在论坛中以发帖形式总结自己的心得,或者发起一个讨论等等;
4、欢迎大家把有代表性且经常被问的问题整理成FAQ提交;所有斑竹都应积极审核FAQ以及整理精华帖;
5、希望大家能够及时结帖(打开自己的帖子,点击右上方的“管理”),用举手之劳来尊重别人的劳动;
6、恳请大家理解、支持并监督版主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等等。建议的方式可以是到非技术区发帖,在版务帖中投诉,也可以给版主发社区消息。提倡到版务帖(通常会置顶)投诉或提建议。
六、版主义务
1、版主删帖、封帐号需到版务帖做相应记录以增加工作透明度。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CSDN社区管理员和Java技术版大版主。
------------ 修改历史 ---------------
2008-03-14
* 决定放宽对招聘帖的限制,增加条件:发到了技术区,且超过1个。 也就是如果招聘帖只发一次,版主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删除。毕竟能够某些网友提供就业的渠道。
2008-03-11
* 增加了迟迟结贴的日期建议
* 增加了100分贴的简短说明
* 增加了带有欺骗性质的帖子删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