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系统已经收尾,请大家给点意见!
去年来到现在的公司,公司方面原来有一套生产管理系统(汽车维修企业),但总觉得不能及时的满足公司自己的需求,我通过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现在的系统,到了收尾阶段了,公司方面给了我一个合作协议,大致的内容是这样的:
**************************************************************************
以下公司简称甲方,本人简称乙方
合作方式及知识产权:
软件产品以甲方公司命名,软件系统的源代码归甲方所有。
甲方的责任:
1、负责软件系统整体架构、流程设计
2、负责软件系统产品的版面、色系、包装的设计
3、负责软件系统市场宣传策划、推广销售策划工作
4、负责技术资料管理
5、负责产品上述前期费用的筹集和投入,待产品盈利后上述一切费用按照双方的股份配给分担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公司需要,组织编写程序、测试程序
2、根据客户需求对程序系统进行修改
3、负责客户的售后技术支持
4、负责编写产品说明书等
5、负责开发中心的技术管理
股份配给方法:
投资分为两部分:
1、产品:编写程序软件
2、市场:软件包装,市场宣传策划,销售推广策划
股份配比方案:
甲方:70%
乙方:30%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允许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或者赠送本软件给第三方
2、中途无故毁约方,将按照程序系统编写起始至毁约时间段,在软件制作、市场推广等阶段所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和软件本身的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
我现在希望大家能在下面的问题上给我点意见:
1、上面的合同您有没有明显不公平的地方?
2、公司和我在股份配比上,您是不是认为我的股份不够?
3、产品的销售价格的分成和产品销售后的维护费用的分成是不是应该有两个分成比例标准?毕竟产品的维护工作甲方基本上不用付出劳动。
4、产品在前期的开发费用和投入,我是不是要承担责任?
5、违约责任的认定上是不是要有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