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刹那间芳华】谨以次纪念我的初恋
我喜欢在觉得上课无聊的时候,把头趴在胳膊上,歪着头看他。下午懒懒的阳光从窗外进来,他的轮廓如此分明。
我喜欢看他用细长的手指,在纸上写自己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每隔一会儿,就会抬起头,冲我一笑,孩子般天真的表情。
我喜欢在大家都在大声朗读的时候,假装看着书本,听他唱陈百强的《一生何求》。他的眼里透出认真,领略他的目光,是一种享受。
似乎又回到了英语课堂,似乎时间不再行走,我和他的距离如此之近,甚至可以感受他轻微的鼻息,轻轻地听他教我唱《你知道我的迷惘》。也许是太投入,当我们被人用书分别轻轻拍了一下后,不约而同回头,英语老师已经站在我们的身后。
他有我性格里无法表现的那部分,他表现得那么淋漓尽致,似乎就是在演绎另一个我。而我,只能做个乖孩子。
没有人看到他内心的善良;看到他清澈的目光里,同样飞扬着梦想;看到他倔强的背后,其实也是那么容易受伤。
八年,我用八年的时间,依然无法忘却一个人。依然记他凝视我的眼神,依然记得那个夏天,炽热的空气,我的心,一片潮湿。
语文课上,他和老师起了争执。我看着他甩门而出,听见寂静中,他的脚步遽然消失,只给我留下最后一片真空。
第二天,他没有来学校,而且,一直没有回家。我看着语文老师那张泰然自若的脸,似乎一切与她无关,那张我见过最虚伪的脸。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她已经被我杀死无数次了。可我,等不回他的出现。
能在我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混乱。两天后,我得知他出了车祸,终于和他最喜欢的陈百强一样,去了离他梦想最近的地方。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躲在黑暗里,唱他教我的那首《你知道我的迷惘》。唱着唱着,眼泪就忍不住流了下来,就会想他的声音,想他的样子,想他清澈的目光里,给我刻下的永远难以磨灭的眼神。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还会再有一个人,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也许,不再会有。又怎么会有?不过曾经,已经足够。
我每天都盼着晚上的到来,因为晚上,可以做梦。他会经常走到我梦里,每次都离我那么近,当我试图走到他身边,他却又消失地无影无踪。梦里惊醒,黑暗中只有湿湿的枕巾告诉我,他已不在。
我养成了他的习惯,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如此之像,有时候一恍惚,就会以为他就在我身边,再一恍惚,原来自己不过做了他的影子。
高考的语文考试结束后,我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我把所有关于语文的东西,全部扔进了垃圾筒,只有两本书舍不得仍,因为那上面,密密麻麻填充着他秀气而挺拔的字。
那年九月,我独自一人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我以为陌生的城市里,再找不到和回忆相关的东西,可他依然清晰。我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可时间冲淡的,只有一些不开心的片断。想起他的笑容,我的心依然会痛;想起他的眼神,我真的怕自己,走不出这个梦。
有的人,可以用几天来忘记;有的人,用几年才能忘记;可有的人,却需要用一辈子去忘记。直到你步履蹒跚,白发苍苍,当你再回首时,依然会记得,曾经有那么一个人,留给你最深的记忆。那时,你的眼中,还会有泪吗?
木石三于广州,2003-6-9 19:00
这些年里,我一直很怕回头,只是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某个特定的环境,回忆起一些往事。
也许是被自己刻意尘封太久,一旦记忆被打开,就会陷入,难以自拔。
也许那个时候,根本不懂爱情,可是留下的痕迹,为什么会那么深?
我的笔一直断断续续,写了好久,总是写了几句话,就无法再继续。回忆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最好的回忆,是刻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