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分提问,办网站,有谁以身试法被罚过款的?请进来传授一下经验。
好久没来了,大家新年快乐。
突发奇想,问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在我朝,要从事经营性的网站,是要icp经营许可证的,也就是说,咱们得先有一个注册资金在一百万以上的公司,并且办理了icp证之后才可以经营,否则就要抄家拿办,诛灭九族。但是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讲,这个门槛太高了。
条例上介绍的处罚办法是 没收非法所得,再加罚款什么的,我就不再重复了。我想知道的是,有没有以身试过法的弟兄?能否介绍点经验?
比如,被罚了多少?干到多大规模了被罚款的?是被举报的?还是衙门的兵丁自己发现的?服务器在国外会不会被罚?有因此蹲过监狱的么?非法所得怎么界定?怎么调查的?有没有可能谎报非法所得?不想被罚的话,需要贿赂哪些老爷?一般都交多少贿赂?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江湖经验。
最好是亲身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