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关于类的继承.为什么可以多次间接继承同一个基类的吗?

firendlys 2010-12-30 03:55:55
代码如下:
class a1{};
class a2:public a1{public :int i;};
class a3:public a1{public: int i;};
class a4:public a3,a2{};

这段代码可以编译通过.

3个简单的问题:

1) a4通过继承 a3 和 a2, 间接继承了2次 a1.为什么这样不会出错呢?

2) a2 和 a3 中同时定义了一个公共变量 int i;那么在a4中使用 i ,它使用的是 a2中的i 还是 a3中的i ?
还是 a2 和 a3 的 i 在 a4 看来,本来就是同一个变量?

3) a4 中,有没有办法分别调用 a2.i 和 a3.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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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mh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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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继承,会导致类的体积增大,比如sizeof(a2)=8,而sizeof(a4)=16,而且这样还会导致二义性,解决办法是虚拟继承,资料自己查吧
就想叫yoko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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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你这个i不是a2, a3的私有成员, 另外建议楼主google一下虚拟继承, 你问的刚好还涉及到这个问题[Quote=引用 2 楼 zeusuperman1 的回复:]
3.用作用域限定符::
a2::i
a3::i
这样
[/Quote]
羽飞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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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的说完了
在Thinking in C++中讲多继承的章节里讲的很详细,楼主可以看一看
食财物权情性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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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作用域限定符::
a2::i
a3::i
这样
pengzhixi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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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2次a1就得出现错误吗?如果你想继承一次,那么你可以看看虚基类

2.a4中有两个i

3.用作用域限定符::
c.c++找工作面试重点结构图-mindmanager 13字符串 13.1字符串字面量 13.2字符串变量 13.3字符串的读写 13.4访问字符串中的字符 13.5C语言的字符库 13.6字符串惯用法 13.7字符串数组 ......... 17指针的高级应用 17.1动态存储分配基础 17.2动态分配字符串 17.3动态分配数组 17.4释放存储 17.5链表 17.6指向指针的指针 17.7指针与函数 17.8指针与数组 17.9函数指针数组 ..... 继承 通过继承机制,可以利用已有的数据型来定义新的数据型。所定义的新的数据型不仅拥有新定义的成员,而且还同时拥有旧的成员。我们称已存在的用来派生新,又称为父。由已存在的派生出的新称为派生,又称为子C++语言中,一个派生可以从一个派生,也可以从多个派生。从一个派生的继承称为单继承;从多个派生的继承称为多继承继承的三种控制形式; public 表示公有; 公有继承的特点是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的成员时,它们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不能被这个派生的子所访问。 (1) 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私有成员。 (2) 成员对派生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可见,而私有成员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公有成员。 (3) 成员对派生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所以,在公有继承时,派生的对象可以访问中的公有成员;派生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这里,一定要区分清楚派生的对象和派生中的成员函数对的访问是不同的 private 表示私有; 私有继承的特点是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作为派生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这个派生的子所访问。 (1) 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2) 成员对派生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是可见的,而私有成员是不可见的。 (3) 成员对派生对象的可见性: 所有成员都是不可见的。 所以,在私有继承时,的成员只能由派生中的成员函数访问,而且无法再往下继承。 protected 表示保护; 保护继承的特点是的所有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成为派生的保护成员,并且只能被它的派生成员函数或友元访问,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这种继承方式与私有继承方式的情况相同。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派生的成员而言,对成员有不同的可见性。 上述所说的可见性也就是可访问性。关于可访问性还有另的一种说法。这种规则中,称派生的对象对访问为水平访问,称派生的派生的访问为垂直访问。 单继承 一个派生的继承称为单继承继承 从多个派生的继承称为多继承。 生物基因工程必备的多继承功能 用于软件快速成型,并不用于瀑布开发 虚 当在多条继承路径上有一个公共的,在这些路径中的某几条汇合处,这个公共的就会产生多个实例(或多个副本),若只想保存这个的一个实例,可以将这个公共说明为虚。 在继承中产生歧义的原因有可能是继承继承多次,从而产生了多个拷贝,即不止一次的通过多个路径继承在内存中创建了成员的多份拷贝。虚的基本原则是在内存中只有成员的一份拷贝。这样,通过把继承声明为虚拟的,就只能继承的一份拷贝,从而消除歧义。用virtual限定符把继承说明为虚拟的。 (1) 一个可以在一个族中既被用作虚,也被用作非虚。 (2) 在派生的对象中,同名的虚只产生一个虚子对象,而某个非虚产生各自的子对象。 (3) 虚子对象是由最远派生的构造函数通过调用虚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的。 (4) 最远派生是指在继承结构中建立对象时所指定的。 (5) 派生的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必须列出对虚构造函数的调用;如果未列出,则表示使用该虚的缺省构造函数。 (6) 从虚直接或间接派生的派生中的构造函数的成员初始化列表中都要列出对虚构造函数的调用。但仅仅用建立对象的最远派生的构造函数调用虚的构造函数,而该派生的所有中列出的对虚的构造函数的调用在执行中被忽略,从而保证对虚子对象只初始化一次。 (7) 在一个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同时出现对虚和非虚构造函数的调用时,虚的构造函数先于非虚的构造函数执行。 在虚继承体系中的通过virtual继承而来的 继承与父关系 具体化 的层次通常反映了客观世界中某种真实的模型。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看出:是对若干个派生的抽象,而派生的具体化。抽取了它的派生的公共特征,而派生通过增加行为将抽象变为某种有用的型。 延续化 先定义一个抽象,该中有些操作并未实现。然后定义非抽象的派生,实现抽象中定义的操作。例如,虚函数就属此情况。这时,派生是抽象的的实现,即可看成是定义的延续。这也是派生的一种常用方法。 派生 在多继承时,一个派生有多于一个的,这时派生将是所有行为的组合。 派生将其本身与区别开来的方法是添加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因此,继承的机制将使得在创建新时,只需说明新与已有的区别,从而大量原有的程序代码都可以复用,所以有人称是“可复用的软件构件”。 访问方式调整 控制方式 访问声明采用作用域"::" ,它的一般形式为:名::成员名;。在派生界面中,将这些访问声明放在合适的访问控制保留字之后,从而改变在派生中该成员的访问控制方式。 重定义 如果在派生中定义了一个函数原型与继承成员函数一模一样的成员函数,则该函数实现的函数体是对继承成员函数的重定义。 一般构造函数,析构函数,重载运算符函数是不能直接继承,但是可以间接调用 构造顺序,父构造,子构造,析构顺序,子析构,父析构 面向对象中的继承继承似父子继承 1、子拥有父的所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2、子就是一种特殊的父 3、子对象可以当作父对象使用(赋值兼容性原则) 4、子可以拥有父没有的方法和属性.............. ............................ 自己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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