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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本博客上谈论非技术话题,同时也是第一次在本博客上骂人(不要脸的五八同城)。按理说骂人是不应该的,可是看完本文后您再来评判,到底不要脸的五八同城该不该骂。
社会上欺负人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么多年我都已经麻木了。可是欺负人不能欺负得这么狠吧,就算你要当流氓,也请你当那个有章法的流氓好不好,不带这么无章法无逻辑的吧。
这个事情不是我的事,是我的亲戚小李的事情。小李是一名程序员,不善言辞,为人善良,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昨天,接到小李的电话,讲述了他这几天的遭遇:
话说,小李和另外两家人在北京昌平区某地租房,通过中介租的房子,已经租了八个月了,在此之前大家和中介一直相安无事。突然在星期一(2011年9月5日),中介在小李不在家之际,闯入其房内,将小李和另外两家合租人的财务洗劫一空。大家损失的财物中比较贵重的物品包括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块价值五百元左右的手表。小李等人找到中介,得知此事系中介所为,而且中介的理由是说他们拖欠水电费,可小李等人明明在上周给物业交了水电费,而且手上还持有缴费收据。
这里面有个背景情况需要说明:当初租房的时候,签的租房合同里面规定,要每两月交一次水电费。可是实际上水电费的收缴工作是由物业负责的,物业并不是按照两个月周期来收费,而是按照季度(每三个月)来收费。小李等人之前并没有在意中介和物业规定的缴费周期的差别,反正物业上门来收费的时候按数缴纳就是了,之前租房的八个月大家都是这样实际执行的,并未见中介有什么异议,大家相安无事,突然在这一次中介发飚掠走了小李等人的财物。
要想退还财物,中介开出了一个条件:交违约金两万元。
有人劝小李等人直接报110得了,可是善良的小李还是觉得,凡事好说好商量。但是中介拒绝继续谈判,一句话,交两万元,退还财物,否则没得商量。
然后小李等人向派出所反映了情况,派出所协调未果,中介态度强硬。
现在的情况是:小李等人要求以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来立案,事发地昌平区的派出所,和中介的公司注册地朝阳区的派出所,均未立案,拒绝立案的理由是说这是一起民事合同纠纷。小李等人不认同民事纠纷这一说法,如果中介肯好好商量,妥善解决问题,那么这件事可能算是民事纠纷,但现在:第一,小李等人并未在事实上拖欠任何费用;第二,中介拒绝协商也拒绝退换小李等人的财务;第三,中介狮子大开口,开出了两万元的巨额违约金,实属敲诈。(对于小李这样的参加工作不久尚无积蓄的IT新人来说,两万元确实是一笔巨款)小李等人认为这已经不是一起民事纠纷了。
有人(公安系统内部)暗示小李,这件事,只要有关系,一切好说,领导一句话就解决了。可问题是,小李他爸不是李刚,这种后台关系何处去寻?
现在小李等人正在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祝愿小李等人办事顺利,虽然他们实际上很不顺利。希望中国法律这一次不要让小李失望!)
好了,叙述完了故事,再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五八同城是不要脸的。
怨有头、债有主,前面所说的中介,不是别人,正是 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这个名称是清清楚楚写在租房合同里的)
CSDN不允许贴外部链接,我就不贴网址了。我之前以为所谓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只是碰巧名字里含有一个五八同城,和我们所熟知的五八同城网站并无关系。但是,我错了。经查,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桥北金瓯大厦6层601室,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则公开的招聘启事里面清清楚楚地写着:
本次招聘部门: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安贞总部
本次招聘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桥北金瓯大厦6层601室,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直接电话预约面试:64449708。公司计划数月内新增多家门店,赶快加入我们,成功就在眼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桥北金瓯大厦6层601室 五八同城 (人事部)。
路线:乘座117、108、104、985、328、987、18等安贞桥北站,或(乘座10号线地铁安贞门下车C口出)向南200米即到。
好了,五八同城,你们休想抵赖了,这就是你们自己人做下的事情,不是碰巧和你们同名的别的公司,也不是你们五八同城的临时工所为,就是你们五八同城自己造的孽。
不要脸的五八同城,咱们法庭上见吧!
刚才在网上搜了一下,看到对这家中介的投诉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还有这么一篇帖子讲述了这家黑中介和五八同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