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赏脸看一眼。

-AJ- 2012-07-11 04:48:39
我看到一句很有意义和哲理的话,“即使是在极端恶劣的环境里,人们也会拥有一种最后的自由,那就是选择自己的态度的自由。”
所以发了一个名为“共勉”的贴,不过被删除了。理所当然的,我去投诉区想问一下因由(不是闹事)。http://topic.csdn.net/u/20120711/15/cc70a593-3a15-4efe-959e-51dd16eb1425.html?38487

我觉得删帖同时给发帖人一个私信或通知,是基本的尊重。所以,理所当然的,提了这个小建议。

发这个帖呢,一是希望有更多朋友看到这句有意义的话,其次的,也希望大家平时多注意言论(当然,我自己也会注意)。最后呢,也希望您看看上面的连接,就是投诉的帖,看看我有没有过分的要求,正所谓“旁观者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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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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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可能认为朕是个“固执而又愚蠢的愤青”。为什么这个愤青会放弃上诉呢?

你们肯定都注意到了一个事实,他们在告诉你删帖理由的时候,并不是说违反了某个规定中的第几条,而是自己想个名字。如果CSDN上周刚开张,我不说什么,朕骨子里是很宽容的。但是,掰着指头算算,多少年了,依然如此不规范。这么混乱,能讨论出什么结果呢?我不能妄言“不能”,但是我觉得很难。

你们同样也会注意到另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先后试图用三个截然不同的理由删帖(灌水,打广告,政治),这已经突破了人类想象力的极限。一般来说,删帖会有个固定的理由。抛出一个理由--驳倒。没关系,这还有,你再看看这个理由--依然驳倒。不要紧,再来--还是驳倒。这种诡异的做法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错觉”:我就不信我弄不死你,这个理由不行,再换下一个。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当然,这是有点开玩笑的说法。但依然体现出了超乎想象的混乱,再讨论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所以,就到这吧。
yuxuan8701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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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有话语权,要么有钱,要么有权!自古以来的真理。
nmyangym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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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读过一篇文章,叫做:"没有选择的选择",一个曾经下过乡, 后来当上了外交学院副院长的人写的, 类似就是这个道理.
-AJ-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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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多少人愿意走在维权的道路上。

“即使是在极端恶劣的环境里,人们也会拥有一种最后的自由,那就是选择自己的态度的自由。”
更多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AJ-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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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也会被删么?我真的开始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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