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申请微信支付方面的问题
我们公司想要搭建一个微信销售平台,找一些企业在我们公司的平台上销售产品。通过微信支付进行结算。
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需要申请“微信支付服务商” ?
但是“微信支付服务商常见问题”里明确说微信支付服务商是不能成为自己的子商户的,我主要不清楚的是
如果一个公司申请了两个微信公众平台 A 和 B。
如果公众平台 A申请了微信支付服务商,那么B可不可以作为A的特约商户?也就是A可不可以给B提供服务?
因为我们也是要在我们公司的平台上卖东西的
腾信的客服根本就是个摆设 ,没办法只能到论坛上来碰碰运气, 那位了解,烦劳指点一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