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引用 2 楼 angel6709 的回复:] List<object> l; l.OfType<int>().ToArray()
List<object> l; l.OfType<int>().ToArray()
滥用 object (的写法)并没有什么好处。所谓“万能的”其实就是“无能的”,因为它没有明确的设计定义。 要想知道该如何显示,你最起码也要知道一点点强类型的概念,知道它的父类或者接口有什么,由此知道自己该显示什么。如果你就是好不懂其任何强类型业务知识,那么久删掉这种无意义的垃圾代码、不要放到 listbox 中,你不如就只把那个什么“RSL Program Executor”写到listbox 中,还算是有一点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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