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非常稳妥 第一种看项目实际情况 如果做得很多就第二种 如果很少就第一种 建议还是第二种 稳妥当初设计的时候不考虑假删除 现在你也不用考虑性能了
以后设计数据库的时候设两个空字段 备用
[quote=引用 4 楼 qq_15763035 的回复:] [quote=引用 1 楼 Zhang_three3 的回复:] 较稳妥的显然是第二种
[quote=引用 2 楼 chengye321 的回复:] 如果之前涉及的东西太多,就不要改表结构了。
[quote=引用 1 楼 Zhang_three3 的回复:] 较稳妥的显然是第二种
较稳妥的显然是第二种
如果之前涉及的东西太多,就不要改表结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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