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对象编程的语言中,每一个对象都是指向相对应的类。
程序员首先定义一个变量,如Dim MyButton As Button 。此处的MyButton 可以认为是具有Button类的属性和方法的一个抽象的变量。但是,该对象在目前整个程序中,尚不存在,虚有其名,不能代表某一个具体的对象。因此,该变量尚不能应用,需要实例化。换句话说,就是把MyButton变量指代一个特定的Button对象, MyButton=New Button。此时可以在程序中应用。
通俗的语言讲,比如自行车。首先,自行车这个类对象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如Button类)。我需要骑行车,这里呢我先在脑海中想像有一辆自行车(定义变量,可以理解为一个抽象的概念)。然后,我需要将这个想法变为现实,购买并拥有一辆真正的自行车(实例化对象),这个时候我就可以骑行(对这个变量进行应用)了。
请问这样理解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