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这个关于VB的描述,错在哪里?

onunix 2019-06-25 10:34:01
关于变量和常量,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遵循“先定义、后使用”的原则,使用变量只需定义变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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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之落叶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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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这句话是错的
清晨曦月 元老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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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本身似乎就有点含糊,看抠到什么程度了。是谁可以不定义就使用?是谁不定义类型?

有的编译器允许不定义就使用,但是它识别到没定义的会去定义一下,就是在内存里要个地方呗。
当然可以不声明类型,如果dim a那编译器会推定为obj类型,如果dim a="abc"那会推定为string类型。。。

感觉无解
threenewbee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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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vb6和以前版本,不包括vb.net)去掉option explicit以后可以不定义变量直接使用
轻鸿万里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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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类型其实就是限制变量传递值的类型,不定义也可以,只要传递值可以互换,有时候也会用到。vb.net里不定义类型就会默认是object类型。
不赋初值就有可能导致空值的异常,其实VB.NET里除了数值类型会自动默认0,其他类型都给个初值好点,总是看到有警告很不爽。
eaqpi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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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野路子!
--
1、变量之定义变量名,可能还需要定义类型。

2、赋个初值,防止在使用前没有赋值而导致的错误。

也许,可能,大概,说不定,因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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