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以我国2012—2016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短贷长投"在我国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实际存在;且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企业并非出于降低利息成本的考虑去选择短贷长投,而是受信贷供给机构银行倒逼,不得已采取的会损害自身业绩的结果;另外,从产权性质角度出发,发现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短贷长投"对其业绩产生的负面作用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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