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公积金(上海,100分)
各位CSDN的XDJM,小弟今日遇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一个问题,特向大家求救,多谢!
小弟于今年3月19日正式从原公司离职,到新公司是4月1日正式开始。因我准备近期买方,现在才发现上海公积金带款有一项规定,必须从受理公积金申请开始,向前连续6个月交纳公积金,才能办理贷款。可是小弟估计在4、5月买房,新公司是从4月开始为我交纳公积金,可是今天才发现老公司在3月11日才交纳2月的公积金,小弟现在还不是很清楚原来公司是否继续给我交纳3月公积金(如果交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小弟想问一下大家,自己能不能个人交纳公积金阿?这样我可以自己出钱把3月的公积金交了,也就没事儿了,所以想大家能给点意见和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