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有那位同志能帮我搞定下面的问题吗?
prina 2004-09-10 05:50:32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对中国电信的支持。
根据《互联网保护条例》和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未在相关部门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登记的私人性质用户,不得采用共享技术下挂多台电脑上网并向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经我局核查,贵用户使用的ADSL采用1+N技术下挂4~6台电脑共享上网。
为保证网络质量稳定、维护中国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请您接到通知后于 9月 10 日之前到我局营业厅或拨打10000号进行业务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套入相应的资费类别。
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公司将不保证其上网质量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按相关规定,将其转入相应的资费类别,并于九月份开始实施收费。
此 致
深圳市电信局
2004年9月
咨询电话: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