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和Java人看看我如此散分可否?(如通过随后大散分)
大学毕业后我以前在csdn的账号忘了密码,就申请了现在这个账号。
最近我又找回了以前那个号,发现有5000可用分,扔了有点可惜。因此想通过如下方式散分:
我自己要转500分,剩下4500分给本贴满足以下条件的人:
前30名三个小三角形以上(包括三个三角)但不是星:每人100
前30名一星以上(包括一星)三颗星以下(三星也可):每人50
以在此贴中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统计。
如此做法不违反社区相关规定,版主通过后另开贴结账。谢谢!
如果板主认为违反相关规定并不允许的话,那我只有谢谢大家来此捧场,并在今后用那个账号问些白痴问题来进行散分,收分条件依然不变,呵呵……
PS:如果CSDN认为不妥并扣除我原账号的可用分,从而导致不够5000的话,将另行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