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易 在 职 两 年 未 买 保 险!!!---请进来讨论
第一 在网易公司工作2年仍不给予转正!(工作一年左右的更不用说了)!
第二 网易公司不给在职2年的员工买任何保险(工作一年左右的更不用说了)!
其实还有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如下就先从大体上举例几样吧。因现象实在太多,在这里就不举例了,让大家来说吧!
1/无偿加班
2/变相扣罚
3/变相占用员工私人时间.
.
.
另外,附上部分兼职合同条约:
1 、甲方将向乙方支付1200元/月的劳动报酬,每月15日前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2、甲方不承担乙方一切劳保福利待遇,并且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保险费用
3、从乙方到职后的第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为期15日的培训,经培训考核后甲方方予正式聘用,同时培训期间将不计算乙方劳动报酬
4、由于本劳动关系为兼职,甲方对于乙方在劳动期间的疾病和因工负伤不负担任何责任。
[对于第一条,以前没不是1200元/月,近几个月改了,但总工资还是一样,可体现到:羊毛总是出自羊身上。]
另附上几相关劳动法规,希望大家以后要小心: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9.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