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青"专用贴
首先说一下我对愤青的理解吧,愤青是对现实社会不满,但又感觉自己的力量太小无法改变现状所以经常会发点小牢骚。
再说一下我为什么要发这个贴子吧!我感觉大家总是发些无聊的水贴一点意思无,就像有些人经常发牢骚一样,所以我开一个贴子来把大家会对社会的不满发到这里来。并且大家讨论一下怎么改变现状。
我开个头吧。
前段时间看过一个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新闻。我们不说是什么事故吧,只说过程。我们国家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当地副主任医师以上,并且除去事故发生医院的医生,选出七人来做鉴定。这七人对鉴定结果没有法律责任,并且七人如果意见不和,就投票决定事故结果。
对此制度我有三点不同愚见吧
1、这七个人的选出就有问题,当地的副主任以上医师我想大家可能都互相认识的吧(个人意见认识的居多吧,当然这也不是绝对)。今天这家医院出事故难保明天另一家医院不出。大家都留条后路这不可能公证的。
2、对鉴定结果没有法律责任,没责任想这结果就只能凭医师的良心了吧。
3、意见不和,投票决定事故结果。如果四人同意。三人不同意。不同意的要不要对这结果负责任(这里算良心好了)?
我的意见就是医疗事故鉴定要由专门独立的机构做,大家要都要对结果负法律责任,结果要采用一票否决制。
我是个外行,这只是我个人意见,请问我们国家的立法机构是内行吧。为什么立的法叫一个外行都能找出这么多问题出来。是我们立法机构人员不行。我想不是吧。他们可个个都是人才。至于原因我就不乱讲了。
还有很多问题这里先开个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