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
女友初婚,说到老公,眉梢眼角皆是情,那股子甜蜜简直要溅溢出来,将旁人打湿!下了班,只见她风风火火直奔超市,回到家挽袖扎裙,一副贤惠小妇人状.老公待她亦体贴,深夜她说饿了,他睡眼惺忪地起身给她下面条,还不忘给她加点爱吃的老陈醋.
朋友开玩笑,你们现在这么好,若有一天分手了怎么办?女友说,那怎么可能?我们在一起六年了,失去我象剜了他的心一样,我若失去他,就象剜了肝!我们怎么可能分开呢?
然而,决无可能的事偏就发生了.
结婚两年时,女友老公去外地驻站一年,眼看还有两个月将到期,有一天,她没跟他打招呼,兴冲冲跑到他所在城市,想给人他惊喜.结果,她发现了一些女人物品,包括床头一枚水晶头饰.
他倒是敢做敢当,说自己迷恋一个女人,两人来往月些时日了.
接下来是离婚,彼此都知道,这份感情对她是如冰如霜的决绝,一定不能是掺了杂质的混水,哪怕事后会沉淀,但水底的杂质她再不可能视而不见.
离婚的那段日子,对她是撕云裂帛,要签下那个字,真是下笔千斤!
他仍和那女人过往甚密,有一回,她正和他谈离婚的一些事,他接到那女人的电话,声音一下低下去,温柔,小心.那一刻,她看着对面这个侧头接电话的男人,好象看着一个从不认识的人!这个男人真是和她有过枕席之情,深夜为她煮面的男人吗?脖子上还带着他送她的项链.当时她是如何欢喜的戴上,再没取下.
突然间,她想起朋友从前的调侃,和她关于剜掉心和肝的那番回答.
对正深爱的两人,彼此的确是不能分离的血肉心肝吧?那时的分离必然疼痛,血肉模糊.而一旦物是人非,花木移情,境况又全然不同.结束掉这N年的感情,对不复深爱的他已不再是联结的血肉器官,或者只是如同挤掉一颗青春痘一样,剥掉一块结好了的痂.
男女之情,有时就这么残酷,转身之间,已是翻云覆雨.一点余地不留.她迅疾提笔,签下那个字---当一方已成为另一方行将脱落的痂,为什么还要死死攀附于伤口,不肯离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