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变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深圳市从2006年8月起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调整的部分为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没有任何变化。
2.调整日期从2006年8月1日起。
3.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8%(原为5%),公司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1%,非深户10%(原分别为9%和8%)。
4.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养老账户;公司缴费部分全部进入养老公积金账户,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5.之前(2006年8月份以前)个人养老账户里的金额不变。
我想问的是: 变化后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有谁看出好处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