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劳务纠纷问题,大家帮我出注意我该如何做
本人于2006年9月1日与北京某公司签了一份兼职劳务合同,兼职的职务是技术总监,负责系统的整体架构的设计及框架((struts+spring+hibernate)的设计及工作流底层的设计工作,合同的有效期是一年,之前我演示了给他们看了我们公司的工作流的产品后,并告诉他们我有这套工作流产品的源码,他们就让我把源码都给他们,并且对包结构进行重构,我多次跟他们表明这样做的风险,源码的重复率肯定会高于25%,按中国的版权法对软件的保护协议来说,商业源码的重复率只要高于25%,就可被认定为侵权,但他们说,没有关系的,他们敢承担这个风险,到11月4号的时候,我觉得这样做对我当初签的兼职技术总监的合同有悖,我公司的产品源码给他们,我也得要冒风险,就提出来不想给他们源码,只给class文件,同时也给他们提出来要求,如果要源码的话,要作出一些经济补偿,当我提这些条件的时候,他们连商量都不商量,就直接终止合同,并且扣了我10月份一个月的薪水,我去追要这一个月薪水的时候,他们说不可能给了,说我违约导致他们项目的延期,大家说,我提出的要求是在11月4号,而10月份我还是在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的各个结点要完成的工作,怎么能扣我10月份薪水不给呢,天理何在呀,我给劳动局打电话,他们说这是兼职,让我直接到法院去告他们,给律师事务所打电话,我说想了解一下能否打官司,人家开口说带合同来事务所面谈,按每小时100元计费,哎,大家说我要不要去告他们呢?又要做那些准备工作去告他们呢..希望大家帮忙想主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