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5 “小强地狱”这种按照小强的数量判断是否需要修复bug的评判标准是否合理?

GreyZeng 2021-08-07 16:09:12

原文地址

我们都是按优先级来进行的,开发新功能的优先级远大于修复小强的。
如果开发人员的小强(Bug)数量超过一规定值,则此君被送入“小强地狱”,在地狱中,他唯一能按做的就是修复小强,直到小强数量低于此阈值。(《构建之法》 11.5.5)

可以看出,“小强地狱”的唯一评判标准是小强的数量。我的理解是,数量不能成为判定是否必要修复小强的唯一标准,有一些bug会影响产品的总体运行,比如导致测试人员不能测试一些相关的技术点,或是对其他人的开发流程产生影响,比如在思路、数据上对他人有误导,我认为这些bug即使数量很少,也需要立即修复,否则会影响团队中其他成员的进度。一些bug不会导致严重的连锁反应,可以考虑积攒起来,用一段时间集中修复,避免在修复bug和开发新功能之间来回横跳,提高效率。

...全文
189 2 打赏 收藏 转发到动态 举报
AI 作业
写回复
用AI写文章
2 条回复
切换为时间正序
请发表友善的回复…
发表回复
GreyZeng 2021-08-07
  • 打赏
  • 举报
回复

从团队项目的开发经历来看,bug应当由相应的开发人员修(谁的锅谁来修),只有通过设定合理的阈值,才能保证项目既快又稳的推进,当初的理解现在读来有些本末倒置之感,在敏捷开发中,萝卜的做法可以说是普遍存在,往往为了保证功能的正常交付而提升开发速率,降低开发质量,抱有后续再测,现在先不管的态度,结果可想而知,Bug极多,所以当超过阈值后,萝卜就应当前去修复自己的bug,否则积少成多,只会降低项目的整体质量。
原文地址

GreyZeng 2021-08-07
  • 打赏
  • 举报
回复

我们的团队开发并没有使用”小强地狱“这种规则,不过在团队开发中的经历让我并不认同书中”开发新功能的优先级远大于修复小强的“这句话。我们在开发中由于时间比较紧张,所以有一个bug因为对现有开发没有造成影响所以没有及时修复,而是带着这个bug继续开发,结果之后的功能暴露了这个bug,当我们再想去修复这个bug的时候,发现修复难度和工作量都比刚开始大很多。

由此看来,一些bug并不适宜积攒起来集中修复,“小强地狱”这种规则还是比较生硬的,单纯凭借数量判断开发人员是否需要修复bug很容易将那些对之后开发产生影响的bug漏掉,反而影响进度,虽然敏捷开发强调开发的效率,但是从保证项目质量的角度来说,我并不认为开发新功能的优先级远大于修复小强的。
原文地址

606

社区成员

发帖
与我相关
我的任务
社区描述
程序员。写过:移山之道,编程之美,构建之法,智能之门。
软件工程软件构建团队开发 企业社区 北京·朝阳区
社区管理员
  • SoftwareTeacher
  • GreyZeng
加入社区
  • 近7日
  • 近30日
  • 至今
社区公告
暂无公告

试试用AI创作助手写篇文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