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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p38
谈到软件的一大设计原则是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是可以扩展的,同时是不可修改的)
问题一:为什么我设计好的模块不能修改?不修改代码怎么拓展功能?
资料:只有依赖于抽象。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这是实施开放封闭原则的基本思路,同时这种机制是建立在两个基本的设计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Liskov替换原则和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根据我的实践,如果想要提升一个函数或方法的功能,我会大幅度地修改函数方法,尝试新的思路。
我的困惑是:如果类依赖于固定的接口,仅通过覆写其方法实现扩展真的可行吗,如果在扩展功能时发现接口设计错误或考虑不周应该怎么办?